协会概况

1、 代表职能代表中国搏击运动行业事业者的共同利益,向立法机构或政府反映本行业事业者的总体利益要求及愿望。

2、 沟通职能作为政府与中国搏击运动行业事业者之间的桥梁,向政府传达本行业事业者的共同要求,同时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、产业政策、行政法规和有关法律。

3、 协调职能制定并执行《中国搏击行业行业规范》、《中国搏击行业行业约定》和《中国省搏击行业行业标准》,协调全国搏击运动行业事业者之间的经营行为,协调政府、单位、个人间关系,搭建行业平台。

4、 监督职能对全国搏击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、竞争手段、经营作风进行严格监督,维护行业信誉和形象,鼓励行业内公平竞争,打击行业内违法、违规行为。

5、 公正职能开展搏击行业资格审查、证照签发等工作;进行如《搏击运动教练员等级证》、《搏击运动裁判员等级证》、《搏击运动训练场所星级认证》等各项行业认证及管理等工作。

6、 统计职能对搏击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各项数据进行统计、分析并发布结果,指导本行业事业者进行行业管理及经营。

7、 研究职能针对搏击行业国内外开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,提出本行业面临的问题,展望行业未来及发展趋势,并提出合理建议、出版相关行业刊物,供事业者和政府参考。

8、 服务职能针对搏击行业的现状,开展相关信息服务、教育与培训服务、专业咨询服务等,举办及组织各级搏击比赛、搏击行业展览(会)、搏击行业会议等。

9、 促进职能促进并带动搏击行业协调稳定发展,促进行业专业技术、业务、服务等方面提升,帮助事业者进行产业优化改革等。